▲少女遭「叔叔」性侵,在母親追問之下才說出來,全案因此曝光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 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被控4度性侵哥哥同居人的12歲女兒,甚至連對方盲腸炎住進醫院也不放過。新北地院痛批郭為逞個人私慾,嚴重傷害少女身心,重判他16年。 判決指出,郭男(29歲)和哥哥、哥哥的同居人、哥哥的同居人女兒同住;2015年12月,他叫少女起床,趁對方盥洗完畢回房間時性侵得逞,之後再以同樣手法性侵。 同年同月底,郭男和少女去參加新北耶誕城跨年活動,結束後返家,趁家中無人在客廳伸出狼爪;隔年1月,他見少女因盲腸炎住院,竟趁探視期間問「要不要做」,不顧對方拒絕強脫她褲子,在病床上逞獸慾。 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少女的母親發現女兒和郭男的互動就像情侶,追問之下,才知女兒遭蹂躪。少女哭著對媽媽說,喜歡和「叔叔」在一起,但不喜歡被他性侵,她在過程中總是閉眼、手握拳。 雖郭男否認犯行,但新北地方法院認為,少女和郭男的關係不錯,應無意誣陷對方,加上少女指證歷歷,且郭毫無悔意,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6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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