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。(圖/記者黃克翔攝) 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 河南一名余姓男子在2015年期間,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者後,兩人協議離婚,怎料辦理離婚當天,他被妻子與家人合力綁住,強行送進精神病院,接受19天的「恐怖治療」。余男憤而控告醫院,獲得人民幣5千元賠償;院方不服最近提起上訴,但又撤回。 當時,余男和妻子商議於10月8日,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,並決定要與男友楊男離開家鄉,開啟一段新的生活;沒想到辦理手續當天,他被父母、哥哥及妻子4人綁住,帶到精神病院。 余男表示,他極力解釋自己沒病、要求出院,但遭院方拒絕,並強制進行「性偏好障礙治療」,醫務人員還經常強迫他吃藥、打針,甚至對他毆打謾罵,「每天都聽到很多慘叫聲」。 余男後來逮到空檔向楊男求救,對方也立刻報警,經歷了恐怖的19天治療,才終於脫離醫院。余男說,醫院強制治療,使他人身自由受限制,名譽也嚴重受損;出院後,他怕被家人再送到其他醫院,於是四處漂泊,還經常做噩夢。 最後,法院判醫院賠償余男人民幣5千元(約台幣2萬多元)。身為男友的楊男表示,余男控告這家精神病醫院,主要是想讓更多人知道,同性戀不是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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