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虎毒不食子,但馬來西亞一名36歲狼父,兩年來竟性侵15歲的女兒多達626次,被當地媒體稱做「世紀獸父」,遭判刑1萬2463年。 據外媒報導,該男子與妻子離異,和大女兒同住,兩年前開始性侵女兒,甚至無視穆斯林最神聖的齋戒月,僅在開齋節休息兩天,今年更連續7個月,每天早、中、晚「照三餐」性侵女兒。 女兒原本一直隱忍,直到父親把11歲和9歲的妹妹接回同住,擔心兩個妹妹也成為父親洩慾對象,才把事情告訴母親,今年7月報案提告。 男子遭控626項罪名,創下馬來西亞司法史上最多記錄,甚至開庭時花了兩天才把控狀念完,還兩度休庭誦讀罪狀的通譯員讓休息喘口氣。男子認罪,今日遭判1萬2463年,合併行刑48年,出獄後3年需受警方監督,並賠償受害人1萬令吉(約新台幣7.15萬元)。 ★ 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