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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聯結車司機「偷溜上床啪啪啪女網友」 同房還有2男...

發佈者: mobetak20870 | 發佈時間: 2017-10-23 12:01| 查看數: 597| 評論數: 0|帖子模式



▲已婚司機初見網友就撿屍。(圖/達志影像/美聯社,下同)
社會中心/新竹報導
一名已婚的邵姓聯結車司機在line找網友聚會唱歌、喝酒,允諾女網友小花(化名)酒醉後可與其他女網友在獨立一間房間休息,但當天根本沒有其他女網友赴約,期間與2名男網友將酒醉的小花載往旅館休息,凌晨卻趁另2名男網友睡地板與沙發時,偷溜上床性侵得逞!小花因酒醉無力反抗,又與其他3名男性在同一房間內,恐再遭不利,故不動聲色,未對外求救,直到返家後才報警處理。
判決書提到,邵男與小花因玩手機遊戲而互留LINE,並與其他網友成立群組因而認識,去年邀約她至KTV與其他網友一起唱歌、喝酒,並稱已委請某女性網友訂旅館,允諾酒醉後可與其他女網友在獨立一間房間休息,但其實當天僅有邵男、小花及另2名男性網友赴約,期間4人均有飲酒,但小花因酒醉而失去意識。
邵男翌日凌晨1時36分許帶著因酒醉失去意識的小花離開KTV,一群人就到旅館休息,不久後,另兩名男性網友分別在沙發、地板上睡著,他竟基於乘機性交之犯意,利用小花因酒醉而不能抗拒之狀況,性交行為得逞。
小花雖因疼痛而略覺有異,惟仍因酒醉而無力反抗,凌晨4時47分許,以LINE向其他名網友告知出事了,同日上午9時許因人生地不熟,又與其他3名男性在同一房間內,恐再遭不利,故不動聲色,未對外求救,直到上午11時許離開汽車旅館返家後,才報警處理,全案因而曝光。
法院審理期間,因有證人證稱,因此認定小花案發時確實呈現酒醉、意識不清之狀態,加上小花也表示,「在ktv唱歌後已經醉倒,只記得在ktv頭越來越痛、發酒瘋、昏睡,後來就沒有任何意識,好像是他(邵男)抱著我到車上,然後開到汽車旅館,不知道幾點進入旅館,也不記得任何事,凌晨時半夢半醒間,感覺到有人壓在我身上,當時喝醉頭很痛、暈眩、四肢無力、意識是不清楚的,幾近無意識的狀態等」。
因有ktv監視器光碟、翻拍照片、小花與網友line對話畫面、驗傷診斷書等,新竹地院法官審酌邵男明知被害人案發時已經因酒醉昏睡、無意識,竟僅為滿足一時性慾而乘機性交,所為已令被害人身心受創甚深,兼衡偵查中猶否認犯行,依犯乘機性交罪,量處有期徒刑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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