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何姓男子趁前女友醉倒後撿屍到汽車旅館,發現前女友手機有其他男子LINE來關心,竟持前女友手機,拍下她裸照後回傳,再痛打她。桃園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3個月,傷害部分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。 今日出版的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判決書指出,何男與前女友在103年9月分手;同年底,他邀請前女友參加公司聚餐,見她不勝酒力,將她帶到汽車旅館。法官調查,何男聽到前女友手機不斷傳來LINE的聲響,偷看發現有男子問候︰「妳還好嗎?」「妳到家了嗎?」何醋勁大發,拿起前女友手機,偷拍她的裸照回傳示威,再把前女友叫醒質問︰「妳跟他是什麼關係?」何男暴怒,將前女友打得遍體鱗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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