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 桃園一所科大學生,不甘女友執意分手,強押女友新北一高樓,恐嚇將丟下樓,趁機性侵,強行將女友從學校裡,強押到租屋處綑綁,一天性侵2次,因女友父親聯繫不上,找到科大生租屋處,報警逮捕科大生,全案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,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提起公訴。 檢方調查,鄭姓(21歲,在押)男子就讀桃園一所科大並租屋,今年2月底,鄭男不滿女友執意分手,騎車到女友新北上班途中,持螺絲起子脅迫押往一處高樓,恐嚇不得分手,女友不從且正值生理期,鄭男仍強行性侵得逞。
3月上旬,鄭男開車到新北,脅迫女友繼續和他交往,並稱「不跟我上車,在這裡殺了你」,強行將女友載往桃園租屋處,女友假裝願意繼續交往,鄭男才讓女友離去。
3月中旬,鄭男衝到女友就讀學校,將她押到桃園租屋處,以繩索綑綁在房內,當天下午強行性侵,鄭男逞慾後,當晚又對女友非禮。因女友父親聯絡不上,輾轉得知鄭男租屋處,報警救人並逮捕鄭男,警方當場查扣作案尼龍繩和水果刀。
檢方調查時,鄭男坦承不想和女友分手,以暴力方式性侵女友。全案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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