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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屍超商醉女 證據留在胸罩上

發佈者: sexykink | 發佈時間: 2016-6-23 11:30| 查看數: 432| 評論數: 0|帖子模式




示意圖
南投縣仁愛鄉36歲女子阿玉(化名)與男友在埔里鎮東榮路一家飯店同居,去年她吃完安眠藥後到附近超商買酒喝,醉趴在超商桌上,遭同飯店陳姓男子、田姓男子撿屍分別猥褻及性侵。田男乘機性交認罪,判7月,陳男強制猥褻罪嫌較輕,卻因逃亡遭通緝,且落網後否認犯案,遭重判1年。
判決書指出,田男入住飯店7樓,因朋友來訪,他們前往超商準備買酒喝,見住6樓的阿玉醉趴在超商桌上,認為有機可乘,便要陳男背阿玉回飯店,他則提著阿玉的包包跟在後面,卻趁機竊阿玉的錢包。

陳男誆稱阿玉是他姊姊,順利取得阿玉房間鑰匙,進阿玉房內,褪去阿玉的外褲、撩起其上衣,對著阿玉強制猥褻滿足性慾,10多分鐘後田男來阿玉房內,見阿玉衣衫不整,強制性交,因阿玉男友返家狂敲門,嗆:「再不開門就找人來處理。」他們開門蒙面逃竄,立刻退房離開。

阿玉男友報案說,他外出喝酒返回租屋處,進房發現女友全身赤裸報警,不過兩名色男已逃逸。阿玉直到隔天清晨才醒來到醫院驗傷,她供稱平時有服用安眠藥FM2的習慣,當晚她服藥後到超商買酒喝,「我怎麼回飯店,我全都忘記了,全都不記得。」

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田男、陳男,事後傳喚兩男到案說明,田男坦承竊盜及乘機性交,法官認為他有悔意,加上學識及經濟環境差,判處7個月;陳男因傳喚未到案遭通緝。

陳男月前落網,稱只帶阿玉回飯店,不過阿玉的胸罩內精液DNA與陳男相符,陳男才坦承撩起女子上衣、褪去其褲子手淫,由於陳男犯後態度差,遭判1年。


女子醉趴在超商桌上,遭同飯店2男撿屍。楊靜茹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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