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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丈性侵姪女8次 姪女當庭求情

發佈者: sexykink | 發佈時間: 2016-7-5 14:03| 查看數: 319| 評論數: 0|帖子模式




宜蘭地方法院。林泊志攝
宜蘭一名姑丈,去年五月竟趁妻子不在家時,性侵自小寄居家裡、讀國中二年級的姪女小花(化名),前後多達八次,小花把此事告訴男友,才帶她報案,揭發姑丈的惡行;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,這名姑丈因坦承犯案,且獲得姪女原諒,姪女還當庭求情表示願意原諒姑丈,前後八次犯行,各判他1年8個月徒刑,應執行2年,緩刑4年期間保護管束。
宜蘭一名女子小花(15歲,化名)出生後,其父因案入獄服刑,母親改嫁,一歲時就與家境小康、兩子已讀大學的姑姑、姑丈(45歲)同住。

因少女身世可憐,姑姑對她視如己出。少女對姑丈、姑姑也都以「爸爸」、「媽媽」稱呼。少女升上國中後長得亭亭玉立,模樣十分可受,從小也會與姑丈同房而睡。

去年5月至9月間的深夜,這名姑丈趁姑姑外出工作,竟溜進少女房內,孰料竟對小花性侵,前後共8次。慘遭蹂躪的小花不敢把此事告知姑姑。

去年九月,小花升上國二交了男友,姑丈卻禁止兩人交往,少女才把此事告訴姑姑與男朋友。心疼姪女遭枕邊人蹂躪的姑姑,擔心事證不足,建議姪女先蒐證,但男友認為事態嚴重,去年10月間帶少女前往警局報案,並由社工安置。姑丈到案後坦承,並稱:「有準備一盒共十二個保險套,全程都有使用,剩下四個已經丟了。」

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,這名姑丈坦承犯行,與姪女說法吻合。合議庭法官認為,這名姑丈涉犯《刑法》對於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,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本件被告自警詢迄本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,且已獲姪女原諒,姪女甚至出庭陳述,同意給姑丈改過自新及緩刑機會,並出示原諒姑丈的信件2份。

合議庭法官考量,這名姑丈未有犯罪前科,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,犯後態度良好,並已得被害人原諒並願給予自新及緩刑機會,故各判1年8個月,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,並做出緩刑4年宣告,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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